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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學金公告】112-2偏鄉地區人才培育計畫補助辦法

作者 : 註冊組幹事 發佈日期 : 2024-03-22
1.目的
為勉勵並協助品學兼優之清寒優秀學生能無後顧之憂地完成學業,特設置 「偏鄉地區人才獎學金」,給予該等學生長期助學補助,協助其學業及德育發展,培養未來優秀人才。同時為使「財團法人慶寶勤勞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」補助該等學生有所遵循,特訂定本辦法。
2.補助對象及項目
(1)補助對象:具備中華民國國籍,就讀公立國民中學二、三年級(包含完全中學國中部)、公立高中職(包含完全中學高中部、五專一~三年級)及本單位同意補助之大學學生,每校每年級各補助一名。
(2)學業成績:全年級(全系)排名前15%或前10名以內,依全年級人數擇嚴適用。
(3)德育成績:80分以上或無負面評語。
(4)須提供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證明,若經濟確屬弱勢而未達法定清寒標準者,由導師詳述家庭經濟狀況並簽章以茲證明。
(5)由學校師長推薦,並由本單位業務承辦單位審核,確認申請者確實符合本助學金條件。
3.、符合資格者請備妥資料於本年3月29日前送交註冊組,逾期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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