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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關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、月撫卹金(年撫卹金)或遺屬年金(月撫慰金)給付金額,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%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

作者 : 人事主任 發佈日期 : 2022-05-24
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書函  

受 文 者: 國立關山高級工商職業學校
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111年04月25日
發文字號: 臺教國署人字第1110053371號
速  別: 普通件

主 旨: 有關已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所領月退休金、月撫卹金(年撫卹金)或遺屬年金(月撫慰金)給付金額,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民國111年4月7日會同公告調高2%並自111年7月1日生效,請查照轉知。
說 明: 依教育部111年4月21日臺教人(四)字第1110036441A號書函轉銓敘部111年4月15日部退三字第1115443438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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